如今,買東西時用手機掃一掃條形碼比價格、辨真假已經成為不少市民的習慣動作,從今年4月1日起,湖南省首部商品條碼管理地方法規——《湖南省商品條碼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記者了解到,今后,湖南省內生產的預包裝食品藥品等都將有條碼這個“身份證”,尚未有條碼的要在明年4月1日前注冊使用。
產品須有“身份證”
根據《湖南省商品條碼管理辦法》規定,在湖南省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藥品、醫療器械;服裝、紡織制成品、針織品;家用電器、陶瓷制品、日用化學品、玩具等預包裝產品,其生產者應申請注冊商品條碼,并在產品標識上標注商品條碼。
據了解,《辦法》規定的這幾類產品都與公民身體健康、生命財產安全和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規定這些產品應當標注商品條碼,可以加強對產品質量的跟蹤和追溯。
應有“碼”未有者最高罰3000元
《辦法》規定的預包裝產品的生產者,如未申請注冊商品條碼的,應當自《辦法》施行之日起1年內,即明年4月1日前申請注冊商品條碼,并在產品標識上標注。條碼的有效期為兩年。
對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注冊并在產品標識上標注商品條碼的生產者,有關部門會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發現假條碼怎么辦?
為防范造假者在假冒偽劣品上印制條碼,《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未經申請注冊,在產品標識上標注商品條碼;不得在產品標識上標注其他條碼冒充商品條碼或者標注偽造的商品條碼;不得在產品標識上標注已經注銷的商品條碼。對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同時《辦法》也對印刷企業有了規定,印刷企業為未取得《系統成員證書》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條碼證明文件的委托人印刷商品條碼的,責令改正的同時,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